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53-2 (第3/3页)
相对安稳一点的日常生活。 诚然,所有的习惯物权法都是“土物权法”,都不是很正规、很正统、很正经的物权法,都是一些潜规则的民间传统物权法。有鉴于此,物权法政策和物权化方针上,一定会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不得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和扩大规模效应。对于现行的习惯物权法,同样地需要进行严格控制、严格要求,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关于习惯物权法的适用对象,首先要从所有制关系法、所有权关系法、用益物权关系法、担保物权关系法以及占有关系法等方面进行分类处理,对于正规单位与自然人的行为分别要求;其次要区分涉税交易与非涉税交易、大宗交易与微小交易、正规交易与非正规交易、要式物交易与略式物交易等,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2、成文式习惯物权法 成文式习惯物权法,是在非成文式习惯物权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式习惯物权法,逐渐形成社会主流的新式物权法。反映了习惯物权法的客观规律,公开公平公正程度更胜一筹,适用于全社会推广应用,效力方面优于传统式习惯物权法。因为其留下了习惯物权法的尾巴,性质上仍然可以定义为“习惯物权法”。 人们把习惯物权法定义为非成文法范畴之内,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物权法》中也客观存在“成文式习惯物权法”,不过此类习惯物权法所占比例是相对小的,不及传统习惯物权法适用范围的广泛程度。 其中,对于普通物权或者担保物权的取得与行使,很多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可能存在习惯物权法的弹性空间;承认不动产和动产登记对抗主义,很有可能保留了习惯物权法的因素;对于天然孳息的处理办法,法律基本上向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和其他的他项物权人倾斜,实际上这是沿用了传统习惯物权法的作法而进行文字上的规定;对于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地上与地下文物和野生动植物的处理方法,拾得人、发现人可以得赏金,也可以不得赏金,部分地保留了传统习惯物权法的成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成文式习惯物权法,很多是集中在“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动产)相邻关系”、“共有”和“地役权”等普通物权章节之中,“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章节中也有一些。所有这些,都是在总结传统习惯物权法经验基础上升格为“成文式习惯物权法”,意义更大,效力更强。 目前,越是农村的封闭式地区、边远地区,越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习惯物权法的应用范围或者适用范围越大。很多农民借用农具等生产工具、耕牛等生产资料都不打借条,单凭口头协议。这不是零物权关系,也不是没有法律效力,而是效力很低。事后双方发生争议,在缺乏人证物证时难以处理,这是传统习惯物权法的缺点、弱点之所在。这种情势之下,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法律也管不了那么多,也有不方便管的一面。 中国的传统习惯物权法有很多自然消亡的,主要是得力于国家普遍实行土地公有制,很多原有的习惯物权法已经成为非习惯物权法。很多用地的矛盾因此得以解决,同时也部分地革除了一些过分私有化的生产习惯和交易习惯,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和地役权能够以扁平化的形式出现,办起事来又快又好,真正是皆大欢喜。 习惯物权法属于辅助性物权法,《物权法》既不提倡、也不反对这种偏门的物权法,主要是因为文章体例不相同,也有一些物权技术瓶颈上的关键问题不好意思。 我们研究讨论习惯物权法并不是毫无意义,而是具有特定的含义。我们在普法教育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样的疑难问题,而且摆在面前的问题非解决不可。这就倒逼我们反思,回过头来向习惯物权法寻找正确的答案。 关于“物权法”的种类,大大小小的计算起来合计有数十种之多。习惯物权法这种东西,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虽然不是阳春白雪,却也算下里巴人。虽然不是那么伟岸,也算是物权法百花园中一朵奇葩。对她不溢美、也不恶搞,让她享受更多的阳光,或许能够把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将一棵刺青变成红玫瑰。 相关法律: 物权法各条款 相关名词: 〖当代物权法〗〖古典物权法〗〖宏观物权法〗〖微观物权法〗〖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制度物权法〗〖政策物权法〗〖技术物权法〗〖道德物权法〗〖自然物权法〗〖逻辑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八)〗 〖本文要点〗 习惯物权法,亦称民间传统的习惯物权法,属于非正统的辅助性物权法。一般是指交易习惯物权法,同时关联到民族习惯、风俗习惯、生活习惯、居民习惯之类的物权法,是非成文物权法的主要类型和主要表现形式,交易自由是双方当事人的核心物权观与价值观。习惯交易自由权的行使,只能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慎重行使。 成文式习惯物权法,是在非成文式习惯物权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式习惯物权法,逐渐形成社会主流的新式物权法。反映了习惯物权法的客观规律,公开公平公正程度更胜一筹,适用于全社会推广应用,效力方面优于传统式习惯物权法。因为其留下了习惯物权法的尾巴,性质上仍然可以定义为“习惯物权法”。 我们研究讨论习惯物权法并不是毫无意义,而是具有特定的含义。我们在普法教育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样的疑难问题,而且摆在面前的问题非解决不可。这就倒逼我们反思,回过头来向习惯物权法寻找正确的答案。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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