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褒斜道中的大捷 (第3/3页)
就这么吹着。
几个身穿麻衣的人影,就出现在此处,四周有数影影绰绰的影子,在四周活动着,似乎就在寻找什么。 不时的,有着一个个迷茫的身影,从地下浮现而出。仔细看了,就能够看清楚这些都是战死的士兵,以西灵士兵为多。 大多形象都极其凄惨,身上插满利箭。呆呆傻傻的,刚刚出现。就立刻被一条阴气所化的绳索捆住了。 就能够看见,像是这样的战魂魂魄,已经足有数百之多,被绳子给捆在了一处,像是糖葫芦一般的长长一串。 随着一点如同火烧一般的光芒,接着从地下涌了出来。猛然一看,几乎让人以为是地下喷出的岩浆烈焰。 落在此处,不论是麻衣人,还是那些隐约的影子,都是吃了一惊,一个个拜倒在了地上。 “拜见神君!” 金光之中显现出王当的身形来,四周查看着,问道:“你们发现了什么没有?” 诸人尽数摇头:“我等已经搜查了两天了,什么也都没有发现……” 这刻这战场早已经收拾的干净了,所有尸体不是掩埋,就是被烧。但是不论是地神祠之中的那些巫祭,还是鬼兵,却都没有发现任何方相陨落的痕迹。 随着范易入主成州,和汉郡。各处郡县城池之中,都已经建立起了地神祠。也让地神君的灵境,蔓延到了此处。 这时候,远远传来一声声的狼叫,此起彼伏,满山应和。 “不用寻找了,”王当听了半天狼嚎,冷笑着:“那方相氏没那么容易死……” 随着他的话语,身后一队队的鬼兵就浮现了出来。 几个麻衣巫祭都是吃了一惊,这十几二十年来。随着天地格局变动,灵境之中的战争就变得加激烈。然而,却很少再有鬼兵出现在阳世。 不过,再一想。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了。方相氏如此远古大神,这次如果能够有机会杀了的话,定然不会放过。 王当一挥手。数千鬼兵涌现起一片片的白雾来。接着,就向着褒斜谷的方向而去。 越是靠近褒谷口。留下的战争痕迹就越多。有着没有掩埋干净的血迹,和一些断箭残刀。 此刻,这褒谷口却没有驻军。当日一场伏击,没有想到方相居然会那么鲁莽只是带着一千精锐,就想去夺取天汉城。 迫不得已之下,只好就先发动了埋伏,要不然就会被发现了。 李奇和张元的部队,很就打乱了那一千西灵的精兵。然后扑向那些。千辛万苦,穿越崇山峻岭前来送死的西灵军队。 虽然西灵人说是三万大军,但是除了一万正兵之外,其他两万都是运送辎重的辅兵。 一被突袭,辅兵立刻大乱,投降。而那些西灵人却是勇悍,拼命反击之下,也给了李奇张元率领的军队,巨大的伤亡。 然后,是有着一帮西灵部队逃入了褒斜谷之中。 然而。没有了辎重,伤亡惨重的这些人西灵部队,后的结局可想而知。只要听见群山之中。此起彼伏的狼嚎,几乎就可以想见那些西灵人的下场会如何了! 然而,那些吃人上瘾的畜生们,甚至几次冲出褒斜道,袭击驻军。也让驻军根本不敢在附近驻扎。反正这些狼群已经是天然的屏障,这个时候,也不会有着敌人能够杀进来。 “神君,我等是要去诛杀那些狼群?”手下将领问着。 “不用!”王当冷笑着:“我等任务就是追查方相氏的踪迹,弄清楚他真的死了没有……如果找到。就杀了他……” 从各地方相氏神祠的情况来看,方相应该没死。否则其牵涉入这天下气运之中。一旦转身兵败身死,那么本尊在气运牵连之下。也会陨落。神祠之中,都会显现而出。 然而,现在的情形看起来,方相氏的神祠之中并没有什么异样,显然方相氏并没有身死。 却在这个时候,一道光芒,在褒斜道的群山之中猛然亮起,彷佛直冲天幕。 原本那些此起彼落,互相应和的狼嚎,一下子就变得仓惶了起来。 “来了!跟我杀过去!”王当冷喝一声。 “是!” 就在这一声令下,三千鬼兵跟着王当深入进褒斜道之中。 能够见到,四处散落着尸体,不论是山道还是水中。 即使在这个时候,王当还有着心思观察着四周地形,心中想道:“这褒水湍流急旋,怪石林立,两岸峭壁,高耸入云,山腰巨石象蛟龙探头伸向河中,简直就是个一线天……如此河道,想要靠船只运兵,都是不容易!” 心中就有些懊悔,当日自家也想着转身人世,陪伴主公。可惜主公没有答应…… “嗷呜……”狼嚎怪叫声之中,满山的狼群,都带着惊慌,向光柱升起的地方而去。 “加速度!”王当喝着,三千鬼兵,速度再。 远远看起来,就好像白雾之中的数绿色的火焰。上百里的距离,不过片刻就已经赶到了。 就见着一带的已经亮如白昼,一个个背生双翅的,扇动之间,洒出点点光粉的天师,就出现在那山巅。正在和一头,足有小牛犊那么大的,发着淡淡银光的一头巨狼战斗着。 周围数的狼群舍生忘死的扑了过来,都要保护自家的狼王。整个秦岭群山,似乎一下子都活了过来。 一团团的游魂野鬼的跟着狼群扑出,然而那光柱顶端,却有着门户洞开,以计数的天使就那么飞了下来。 对于这些天使的造型,王当并不感到陌生。记得自家主公麾下,初就有着这种造型的神兵。 后来,似乎因为不符合审美观的缘故,化为一个个金甲,银甲的神兵。却没有想到,此处居然出现这么多。 然而,越是如此。王当越发相信,这些天使定然是来接应方相的,要把其人救走! 只是,这事情哪里有着这么便宜?未完待续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