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界的克苏鲁巫师_第三章 黑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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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黑市 (第1/1页)

    而这个世界,牵着两匹马儿走在街道上无疑是自寻死路,这可是军事级别的东西。

    你见过有人拿着两把ak上街吗?

    所以如今两块破布盖在了马头上,然后马眼位置开了两个口给它们看路。

    行为艺术?

    没有人敢质疑落魄的贵族,除非他们别有所图。

    有人怀疑那是马?

    不直接带着马上街,那是掩耳盗铃,盖块破布,意思很明白了。

    那就是,别找麻烦。

    如今洛德的状态颇具一种,末代八旗子弟的感觉!

    但是由于教国没有势微,也不至于那么破败。

    不过他还是发挥了自己原身被知识盖住的纨绔风格。

    旁边且都是教国贱民,且都带着恐惧看着他,毕竟他可是实打实的贵族…

    而当洛德他走在这石板路的街道,旁边都是魔法燃起的路灯,显得十分明亮。

    而明明公共设施和贵族私人已经有前世程度。

    平民却依然是麻布衣服加上吃了今天没明天的日子。

    但是垄断啊,压迫啊,和洛德有啥关系,他理论上的屁股还是食利阶级的那边。

    比起这个更加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路边的摊子。

    有人说自己受不了猫儿喵喵的声音,有人说他不喜欢手风琴的歌谣。

    而洛德最不喜欢的就是那卖魔矿石的摊子。

    那是一条条的紫色矿物,有点成结晶模样,有的成长条的。

    没错,这里的魔力靠的是大量的矿物来摄取。

    兽人或精灵,还是矮人,和人类的魔法根源都是地脉里面的这玩意。

    但诺德实际上不是很能接受魔力这件事物,因为他一旦靠近魔矿石,就会感觉到一种不可名状的低语。

    极度接近他使用那死灵之书里的奥秘的感觉!

    他本能的排斥,他学习死灵之书也多少是为了那里面惊人的知识,对于那些副作用还是尽量近而远之。

    而实际上这个世界的主流非凡力量是祷告,而直接使用魔力触发魔法这件事,十分的浪费!

    没错,这个世界并不是什么摄取灵气,空气,或者天材地宝,魔兽什么的。

    就是这紫色的矿物才有魔力!

    并且普通人的魔力只有天生与生俱来的一点点,且不知道是从灵魂还是其他什么地方来的玩意。

    而那么多魔力在一个人30岁前就会消散,精灵和矮人60岁,兽人18岁左右。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成为一名骑士,剑士,或者其他什么的冒险者。

    除非你可以完全舍弃祷告,和方便的非凡力量,在各种乱七八糟的任务里活下来?

    不可能啊!

    那么为了成为冒险家你就必须花钱,大量的花钱。

    换句话说,只要是个冒险者,几乎就必须去购买魔石。

    而你没有钱和资源学习祷告,去神殿成为一名被认可的赐福者,那就无法成为冒险者。

    换句话说,这个世界普通人的阶级跃迁手段,卖命,也被堵死了。

    这点在洛德眼里简直是丧心病狂,还好他的克苏鲁魔法只要命,不要魔力。

    好像更加过分了…

    加上这玩意大战争中还能掠夺其他种族的矿洞,但是不打仗产量就降低,现在还算和平,自然价格也不便宜。

    粉末都要按照天价卖你!。

    而时间近晚这里却还是来来往往,不少有冒险者买上一块。

    洛德才停留在摊位前面一分钟,那摊子就要停摊了。

    而洛德留在这里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黑市就在下面。

    他来这里的目标就是卖掉马儿换银币。

    也有一部分是为了打探想杀他的…那个谁来者?

    反正就是打探打探。

    当摊子下摊,黑市的门才算打开,此刻个别冒险者和洛德一起踏步走近摊子。

    此刻才能看到那摊下面被血液湿润,弄的鲜红的活板门。

    那就是这座城市最大的黑色市场入口,而那个大门在每天晚上都会准时打开。

    教团不知道吗?

    知道啊,但是钱已经受过了,不需要再知道了。

    而此刻进入的人,有的拿着东西,是想卖,有的是想买,有的拿着卷轴想发布任务。

    总之这里是这个城市最方便的地方,最混乱的地方。

    秩序和骑士,加上狗,不得入内。

    洛德闻着入口淡淡的血味,他不讨厌,甚至有点喜欢,他不喜欢的是吃。

    而他走进黑市,不仅仅是人类,或者精灵,矮人什么的可以作为商品。

    还有更加丧心病狂的东西,几乎挑战人类的下限的东西。

    卖战马?

    您简直就是合法公民!

    而这里也没有什么主管还是其他什么拍卖行,你且就站着找个地方吆喝。

    而洛德作为城市里有头有脸的地痞流氓加现任疯子,自然也是轻松选了快好地。

    一边吆喝“教团战马,50银纳尔!”

    “教团好马,50银纳尔!”

    “先到先得,两匹而已,卖完即停!”

    一边吆喝一边看着附近的劲敌如何?

    两个卖毛驴的,不是同价位,滚蛋。

    两个卖老马的,我加十个银币单价卖战马,没有对比价值,滚蛋。

    唯一有竞争力的就是隔壁那个年纪不大的小伙卖的驼马,就是骆驼杂交马的玩意。

    也不算对口,反正今天没事应该卖的掉,回家还得看书呐。

    洛德且是沾沾自喜,今天觉得事情可以轻松摆平,等下拿着钱去黑市卖书的地方瞧瞧。

    说不定还能弄到什么好料。

    而跟着时间推进,却没有客人,这两匹好马反而等到午夜,被喧嚣的人声折磨的无法入眠,显得有点萎靡不振。

    此刻洛德不满意了,怎么自己的货蔫巴的比卖菜都快?

    并且马儿那么不好卖?

    实际上也并不是马儿不好卖,而是战马这个东西教团管的太严,没有底子买不了。

    而洛德本质上是个书呆子,虽然知识就是力量,但是知识也分各种各样,要是普通的不法之徒弄到马儿恐怕直接杀了加餐。

    而此刻一名金发少女走来,身边还有许多骑士,全部都是教团配置。

    也能听到人暗骂“不是说已经交钱了吗?!”

    然后连忙把商品隐藏起来,属于盗贼见官,忍不住害怕。

    但是洛德不知道,他还在吆喝,弄的少女侧目。

    只见那女孩皮肤白皙,嘴唇鲜红,个头不大穿着一身锁甲颇具几分英姿飒爽。

    拿着单手剑指着洛德的脖颈,大骂。

    “你这小盗贼,那里弄的两匹教廷战马?!”

    此刻那些骑士也是拔出刀剑,一瞬间欺负剑拔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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