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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平沙落雁 (第1/2页)
杨墨先拉着杨骁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打完招呼后。两人才落座到了一群同龄人之间,来到了小辈儿较多的一桌。 除了杨家,同杨墨在一个大院儿里,一起长大的孩子们,都是家里的独身子女。不管女孩儿男孩儿,在家里都颇为受宠。 “杨墨,下个星期,你要回学校上学吗?”问话的,是杨墨的青梅竹马,一位名为潘小筱的女孩儿,名字听起来颇为文雅,但行事作风在杨墨的记忆里,倒是十分泼辣。 “小筱姐,你就不怕杨墨回去抢了你的第一名么?”接话茬的,是杨墨另外一位小伙伴,李家的一个孩子,李一鸣。 “这让来的第一名,本姑娘不要也罢。再说了,高考我又不止是和他竞争。”潘小筱白了一眼李一鸣,紧接着,又将视线放回了杨墨的身上,仿佛是在等他的答复。 “暂时还不知道。”杨墨说道。 杨小筱的问题,杨墨之前就考虑过了。他甚至还将时间线拉的更长更远了些,不是回学校上学,而是要不要参加高考,去上大学的问题。 公正的看,那经历对于他而言,已经可有可无了。以前本就可以继承家产的他,现在更是跳出三界之外了。所以他要不要回去上学?杨墨自己都还找不到答案。 “儿子,过来给你诸位阿姨伯伯们看个酒,敬个茶。”正待这时,杨父召唤了。 杨墨与杨骁对视了一眼,思考了一秒,很明显应该叫的是自己了。他这才坐下呢,他连筷子都还没来得及动呢。 敬酒的时候,杨墨那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和热情的杨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眼神中带着些许疲惫,强行扯出来的嘴角,总能让人感受到丝丝敷衍。 但除去那几个同班同学以外,赴宴的尽数都能算得上是杨墨的长辈了。毫不客气的讲,全是看着杨墨长大的。杨墨这么些年来,被怪病折腾出来的孤僻性子,众人都是知道的。在他们看来,一时半会儿调整不过来,才实属正常。 “墨娃子,你这才大病初愈,平日里还是要多注意休息。”潘小筱的爸爸潘大达叮嘱道,同时在杨墨“惊恐”的眼神中,拿刚拆过鸭架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知道了,潘叔叔。”杨墨手抖着往潘大达的杯中,斟了一些酒,赶紧逃离了现场。 回到自己的位置后,杨骁已经给他盛了满满当当一碗菜了。 当捞着筷子,往自己嘴里送进了一柱子菜后,杨墨也总算是体会到了回来的好处。 酱汁饱满,肥而不腻,软软糯糯的红烧rou。QQ弹弹,晶莹剔透,形如白玉的虾仁。外酥里嫩,酸甜适口,鲜美的松鼠鳜鱼。让杨墨大饱了口福,以至于那些不开心的事儿,都随着食物被消化了许多。 但晚宴进行到一半时,横生了波澜。 苏东有两楼,松鹤楼与得月楼。但作为苏东省牌面的两楼,却并不对付。 得月楼的旧址建于嘉靖年间,但据闻乾隆下江南时,在得月楼曾用膳,因其菜鲜味美,曾赐得月楼为“天下第一食府”。 但松鹤楼在乾隆皇帝下江南时的轶事更多。曾有流传,松鼠鳜鱼的前身松鼠鱼,便是在乾隆第四次下江南时,因嘴馋而造就的产物。 所以二楼在苏东省第一食府这个虚名之上,这么些年来,竞争的非常激烈。隔三差五,不是用厨艺比斗,就是用文化来较量。 这不,得月楼上门踢馆了,楼下传来了起哄式的吆喝声...... 在杨骁打开了包厢门后,被潘小筱带着跑的杨墨,透过栏杆,看到了一位衣着集优雅,端庄,华丽于一体的一位抱着古琴的青年女子,迈进了松鹤楼的大门。 杨墨将眼神望过去时,正巧女子的眼神,也正好在这一刻,望向了他。两人如同被命运安排了一般,完成了一次眼神的交汇。 不多时,在杨墨的注视下,女子搭起了琴台,双手戴上了指套,便将双手置于了琴台之上了。行云流水的动作之下,很快便响起了阵阵清越的琴音。 《平沙落雁》又名《雁落平沙》,有多种流派传谱,包含广陵派,浙派,梅庵派。但大意都是在借大雁之远志,写逸士之心胸。此曲出自唐代陈子昂。 杨墨记得《平沙落雁》好像似是长歌门弟子们除广陵散外的,另一杀招。可由于琴曲本身难度过大,修习成功者,少之又少? 果不其然,一曲下来,杨墨的眉头,皱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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