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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十七岁  (第1/2页)
    高中三年,说快不快,说长也不长,我便临近高考。    酷热烦闷的夏季,给我整个青春又平添了许多烦恼。    林拯除了重要节日都在外面忙活,爸爸mama发现我越长大性格越发安静,不由得担心起来。    五月,我和寻常一样,夜晚还未完全消散就起床洗漱背单词,随便塞几口早餐就赶去学校。    高中三年的我好像都没有怎么长高,我依然是一米五几。    “于书棠。”江挽岩在早自习递给我一张小纸条。    “?”    “你是不是月底三十号生日。”    “你怎么知道?”    “你当我前两年三十号给狗过了啊。(微笑)”    “(呜呜呜)”    “那会快高考了,送你一套模拟试卷吧。”    “那我可真是太感动了。”    “嘻嘻。”    我的生日......往日林拯会在我的生日赶回家,房间全是被他塞满的布偶娃娃,还有一些少女喜欢的小玩意。    今年他那么忙,应该都忘记了吧。    我拿着小纸条发了会呆,江挽岩清嗓提醒我代老师来了。    我连忙收起纸条,代老师站在我课桌旁好一会。    “于书棠,你来一下我的办公室。”代老师开口。    我跟着代老师的步伐来到他的办公室,他伸手将桌上的文件整理了一会,说:“于书棠同学,是这样,老师知道你是个学习刻苦努力上进的同学,高考呢,也的确给了你很大的压力,我听你的家长说你已经学习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了是吗?老师,也发现你高三以来是瘦了不少,所以啊,学习归学习,前提是一定要把自己的身体照顾好。”    原以为他是因为纸条的时候想教育我,我沉默一会,回答:“谢谢老师,我身体挺好的。”    “嗯,这个!”代老师从抽屉拿出一个小礼盒,“你哥哥嘱咐我要我一定要交给你。”    听到“哥哥”这两个字,我心尖一颤,接过那个白粉礼盒,微凉的早晨都变得闷热起来:“林......我哥跟老师认识吗?”    代老师微微一笑:“嗯,他是我大学时科研小组的师弟,但......技术比我这个师哥成熟太多了,我都不好意思叫他师弟。”    “哦......这么巧啊。”我有些沮丧,也有些开心。    “你哥哥这个人,看起来温润而泽,实际上倒有那么几分不近人情,老师可不是说他坏话啊,但啊......是个人都看得出来,他对你这个meimei上心得很啊。”代老师笑意未减。    “他不是谈恋爱了吗......”我小声嘀咕。    “嗯?”代老师听到了。    “啊没有,老师,没别的事我就回去背书了。”    “等等,老师差点忘了。”代老师拿出一瓶牛奶两个鸡蛋和一块面包,“你哥交代我的,知道你没好好吃早餐,一会记得把这些吃了,不要饿坏了胃。”    “谢谢老师。”    “不用谢老师,你哥哥对你可不比对我们这些老朋友啊。”代老师眯眼笑起来。    我怎么觉得代老师的话中,夹杂些......八卦?    代老师回忆以前在大学科研小组时,那位完全不逊于各位学长和主任的大一新生林拯,看起来文质彬彬,却对所有人都拒之门外。    那时候的代珩经常因为柔弱的外表受到同学的欺负,就连大一新来的女同学也敢光明正大的破坏他的实验仪器,还反过来咬他头上,代珩也只是笑而不语似乎习惯了这样的待遇。    那个女生爱慕林拯,在她向林拯请教实验问题的时候,林拯的反应冷漠的让人不寒而栗。    “笨手笨脚,你不适合这里。”林拯只留下这么一句话给她。    代珩一直钦佩林拯,为什么会有人能够那么轻松地拒绝别人的请求,后来和林拯相处久后,也渐渐学会了婉拒,只是不像林拯那样果断干脆,还有他骨子里的冷漠和偶尔带些的小腹黑,代珩永远学不来。    林拯的头脑比寻常人灵活,思想广阔,总能想到一些常人费尽脑汁都没想到的方法和问题,实验技术就连主任都甘拜下风,进步速度堪比常人,所以那个时候大家都称呼他为“天才”。    天才都是疯子。    原以为他只是个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扭曲少年,直到,代珩发现林拯,会在路过一家小吃店时顺手打包,会在大家都觉得女生喜欢粉色毛茸茸的小玩具时也偷偷下单,会为某个小女生而难过,或是开心......    “你是要送给我吗?”那日在商场,林拯走到装扮很精致的精品店,拿起一个毛绒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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