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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毒策 (第1/2页)
将周琳送到教室,唐轩没有再去图书馆,而是就在教室外面站着。 今天周琳说要给他买衣服,他才想起来自己也还没有给周琳买过什么礼物。 作为男朋友来说,这样算不算是拖其他男同胞的后腿了? 打开手机,唐轩开始在网上搜索:送女朋友什么礼物比较好? 永生花?夜光灯? 看着色彩绚丽的图片,唐轩皱了皱眉头,觉得送这种东西不大合适。 作为一名钢铁直男,他觉得一定要送点儿有实用价值的礼物才行,这种一看排名就在前列的礼品一看就没有什么新意。 一堆“女友感动哭了”的配图映入眼帘,他看也不看地向下划过,无非就是一些工艺品,还真谈不上什么纪念意义。 要不送个大玩偶?唐轩想起大学时候偶尔看到有女生拖着一人高的玩偶娃娃回寝室的场景。 周琳好像不是很喜欢这个东西吧?!他也没有进过周琳的卧室,还真的不太了解。 要是个一般朋友的话,唐轩一般是送书、送钢笔、送篮球、送游戏,唯独送女朋友的礼物不好想。 实在没办法只能送口红了! 化妆品他可没有研究,当然对于口红的研究也不深,只知道几个比较著名的品牌。 但是当他真正上网去搜的时候才发现,这个世界还是太大了! 仅仅是红色就让他眼花缭乱! 挑选了良久,他看到一张图片,感觉如果周琳用上这种口红很不错,才将那个口红的颜色暗自记下。 随后又在网上看了看大型的玩偶,不过他觉得还是不需要的,在他的理解中,这么大的玩偶应该是睡觉的时候用来抱着的吧? 以后周琳抱着自己睡觉就好了嘛! 其实如果是一年前的唐轩,肯定会买水杯啊,钢笔啊,优盘或者是书这几类东西,这样的东西才有实用价值啊! 不过工作这一年,通过和同事的交流,他也改变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想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之前一位同事跟他说过的话:“女生的口红就跟他们的衣服一样,永远是不够的!” “要不还是多挑几个吧!”唐轩想着,再次打开购物的网站,在“五彩斑斓的红”里挑选自己觉得好看的颜色。 “叶老大,东西都准备好了!” “嗯——”叶鹏义缓缓抽了一口雪茄,“今天下午把那几个人扔到商业街,让他们大闹一场!”。 “老大,昨天槐涛他们又出去了。”犹豫了片刻,男子说道。 “胆子这么大?!”叶鹏义眉毛一挑:“他们?还有谁?” “暗影、灵目和宁伟!” “哼!他们几个怎么凑到一起去的?”叶鹏义撇了撇嘴,宁伟和槐涛这两个家伙,总是管不住自己,就算是他也有些头疼。 “不过看来这次学聪明了,带着暗影和灵目,倒也安全一点儿。”叶鹏义说道,随即又想起来:“那怎么还有宁伟的参与?” “好像是宁伟主动提出的,而且暗影和灵目也是宁伟叫来的,所以最后他们四人一起出去的。” “听说宁伟想对女性的超凡者下手,凭借他的能力是办不到的,所以找一个实力强的人合作也有可能。”男子回答道。 “呵,色迷心窍!”叶鹏义不屑地说道,接着他的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他的下属见他这幅模样,静静地站立在一旁,不敢出声打扰。 “其实......用槐涛来引超凡事务局上钩,也不是不行?”叶鹏义低声自语道。 “去帮我准备些东西!”叶鹏义招手,在下属耳边低语一阵。“还有,通知其他人,准备从此处撤离。” 下属一阵点头:“叶老大,我明白了!”然后便急匆匆地离开去准备了。 手指有节奏地敲打桌子,叶鹏义的心里也有些不平静,刚才脑中突然出现的那个想法,就是他自己也有些害怕。 若是真能成功,或许能重创魔都的超凡事务局! 想到此处,他有些坐不住了,在房间里开始来回走动,不断地思考计划中可能存在的纰漏。 怎样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说不定还要用些别的手段。 从口袋里翻出一个小瓶,既然要闹就闹得大一点儿,叶鹏义眼中闪过莫名的神色,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下课的音乐声响起,唐轩就坐在教室外的窗台上,摇晃着两条腿,等周琳出来。 里面的学生陆陆续续地走出来,本来没人注意在一旁坐着的唐轩,还以为他是在这里上课的学生。 看见周琳出来,唐轩从窗台上跳下来,周琳自然地挽上他的手臂。 这才吸引了周围学生的目光,后面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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